據德媒報道,10月18日德國家居制造商Hülsta在所屬地方轄區為其所有的Hülsta-Werke Hüls GmbH & Co. KG 和服務公司 DIHUG GmbH 啟動了自我管理下的破產程序。Hülsta創立于50年代,旗下家居產品線包括臥室、浴室、客廳、餐廳、入戶、沙發等。
根據公司聲明,破產是由于消費萎靡導致的訂單數量不及預期。

德國于2012年在破產法中引入了“自我管理”(Eigenverwaltung)制度。“自我管理”,意味著不需要破產管理人,而由債務人自己對財產進行管理的破產重組制度。在自我管理的情況下,債務人原則上仍然保留著對自己財產的管理權和處分權,而不必如一般破產程序一般必須無條件全部移交給破產管理人。因此,債務人實際上需要履行一部分破產管理人的職責。對于有可能存在的,與債權人之間的利益沖突,法律通過設定“財產監管人”(Sachwalter)來進行平衡。